一、場地使用辦法
1.使用本中心場地之社團必須認同中華民國,並不得有推翻中華民國之意圖與言論,如有違背時,停止該社團之使用權利一年。
2.使用本中心場地時不得懸掛黨派旗幟,或懸掛文字標語以突顯政黨理念或主張。
3. 本中心場地使用以非營利聯誼及文教活動為優先。不得有營利行為。
4.任何團體使用本中心場地,自行主辦或與中心合辦之活動,均須經本中心同意。
5.私人婚、喪、喜、慶宴會及宗教儀式,恕不受理。
6.場地使用申請以向本中心註冊登記之社團為限,社團登記須滿一個月方可申請使用場地,並須提供社團之組織章程及職員名單。
7.一年之內,同一社團使用本中心場地作為舞會活動者,以兩次為限。同一社團使用本中心大廳四次以上,需經本中心陳報僑務委員會核定。
8.場地佈置及活動內容需經本中心認可。
9.使用本中心之團體自負安全及保險責任,並需於申請時簽署同意書,如有意外事故發生應放棄對本中心之法律追訴。
10.本中心有權決定使用場地之社團是否需要僱用警衛以維護安全。
11.本中心保留場地使用權,必要時得取消所定活動場地,退還租金。
備註:
1.超過預借時間,一律以一小時計算加收雙倍費用。
2.若有不當使用及損壞場地者,使用單位應負賠償之責,若不負賠償之責,本中心有權停止該主辦單位租用中心場地,直至履行賠償之責
二、租借辦法
1.每月上班第一日開放登記,可預借6個月內的場地。例如:3月 1日可借到8月30日;若2月28日,只可預借到7月31日。
2.電話預約場地,應於1週內填具申請表併繳交租金;逾期本中心有權將場地轉借給他人。
3.本中心保留場地使用權,必要時得取消所訂活動場地,退還租金。
4.欲取消場地者,請於活動2個星期前通知本中心,未在限期內通知者租金不予退還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申請使用本中心場地,製發各種識別證、入場券或宣傳海報,其申請性質與實際使用不符且依實際使用情形應收較高費用者,本中心得重新核計收費。
2.活動結束後請將垃圾收妥,放置外面停車場的大垃圾桶內;並請陪同值班工作人員共同善後。
圖書借閱
◆ 圖書館簡介
本中心的圖書館現有藏書約二萬餘冊,有聲圖書、CD、VCD、錄影帶等數十種……兒童讀物等。圖書館內除了中文圖書外,並有由僑委會不定期提供國內優良書籍及報章雜誌,如:世界日報、星島日報、新紀元月刊、Travel in Taiwan、Taiwan Panorama(臺灣光華雜誌)、T-Life(臺灣高鐵車上刊物) 、天下雜誌、商業周刊、康健雜誌、親子天下、新活水雙月刊雜誌、微笑臺灣季刊、未來少年、小牛頓月刊等供僑胞閱讀,歡迎大家踴躍借閱。
◆ 圖書館開放時間
本中心圖書館每週開放六日,星期二至星期日自上午10點至下午5點。星期一休息。
◆ 圖書出借辦法
一、開放時間
1、週一休館。
2、週二至週日:早上10點至下午5點。
3、除固定休館日外,本館休館日將另行預先公告。
二、開放時間內歡迎進入館內閱覽,6歲以下兒童請由家長陪同。
三、參考書、工具書及報紙僅供館內閱讀,恕不外借。
四、本館提供免費書報閱覽,圖書證之申辦規定如下:
1、年滿18歲以上僑胞得憑身分證或汽車駕照提出申請;未滿18歲者,由監護人憑身分證或汽車駕照提出申請。
2、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並繳保證金美金80元(僅收支票,保證金將存入銀行無息帳戶),若保證金跳票,申請人須支付銀行退票手續費用。
3、申請圖書證及借、還書在閉館前10分鐘停止受理。
4、爾後若不再借書,請繳回圖書證,保證金將無息退還申請人。
5、圖書證請妥為保管,若不慎遺失,須申請新證並繳交工本費美金2元;如因未掛失或轉借而發生冒用情事,應自負相關賠償之責。
6、申請資料如有變更,請即向本館辦理更正。
7、辦理圖書證3個月內請勿退證。
五、為服務廣大僑胞,每人每次借閱以8冊為限,借期為3週。恕不受理網路/電話預約或續借服務。如需續借,須將全部書冊帶回,每冊續借以1次為限。逾期未還,本館將處以罰鍰每冊每日美金1角,並凍結借閱資格,俟全數歸還並繳清罰鍰後,始得恢復借閱資格。圖書遺失或嚴重損毀者,每冊以美金10元賠償,欲以同樣圖書抵補者,本館有權視書籍情況及館藏需要評估,決定替換或拒絕。若保證金結餘為零,借閱資格視同取消。
六、進入館內須衣履整潔,愛惜公物,維護環境寧靜並保持圖書整潔,不可有飲食或其他影響閱讀之喧鬧行為;並請將行動電話、呼叫器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。本館有權取消不遵守規則者之借閱資格。
七、個人貴重物品或私有書籍、書包及手提袋,請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館不負賠償責任。
八、 運用所借之書籍資料時,請依照著作權法相關規定。